网络侵权摄影类占比最高 新版著作权法将加强保护
著作权法迎来30年最大幅度修订,将于2021年正式施行。著作权法此次修订,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为非营利法人,这与民法典关于法人的分类做了衔接。另外,新版著作权法还规定,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于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定期公布的义务。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,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。
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全球通行做法,也是版权创作保护和应用水平的重要标志。上世纪90年代初,我国设立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,2001年在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时增加了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专门条款。迄今,已经批准设立5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,覆盖音乐、文字、摄影、电影等主要作品范围。
摄影作品一直是著作权侵权事件高发的领域。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张连勇说,该法院受理的网上传播侵权案件中,摄影类作品几乎占到一半,在各类作品中占比最高。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表示,此次著作权法修订对摄影作品的保护效果将十分显著。
一个重大变化是保护期年限延长,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五十年,变更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与文字、美术等类型作品相同。另一个变化是更加明确摄影作品“原件”概念。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,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,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,但美术、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。这一条款原先的表述为“美术等作品原件”,未明确摄影作品的原件。
林涛说,由于摄影与美术作品的不同性质,原先,很多人不理解摄影作品的“原件”概念。其实根据国外通行做法,摄影作者可以认定一幅摄影作品的不超过30张复制品为原件,因此著名作品的原件价值很高。十多年前,摄著协就开展了限定认证的工作,可以为摄影作者登记原件,采取作者签名、制作证书等认证措施,为每一幅摄影作品登记不超过30张原件。
他认为,著作权法明确摄影作品与美术作品一样的原件概念,可以说,与十余年来限定认证工作的推动有关,反过来,修法也将助推限定认证更广泛地开展。为摄影作品认证原件“身份”,将有力地提升摄影作品的价值,保障创作者的利益。【摘自新华社报道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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